关于《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主生产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要求,项目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主生产区地块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概况

 

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衡化肥位于衡水市武邑县苏正乡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园区及精细化工产业区威武大街8号,中心坐标:北纬37.79701°,东经115.80373°企业始建于2008年,总占地面积244602.2m2企业变电站为整个园区提供电力服务,处于使用过程中,氨合成区、尿素合成区、CO2压缩区区域建设了LNG加气站(建设未投入使用),以上区域不具备调查采样条件,本次调查对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主生产区区域进行调查,调查范围为冀衡化肥除变电站、氨合成区、尿素合成区、CO2压缩区和宿舍区以外的区域,调查范围内包括冀衡化肥的造气、脱硫、变换变脱、压缩、甲醇合成等主要生产区以及办公、煤棚、锅炉房、尿素棚等其他辅助设施,调查面积为218214.93m2

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需要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主生产区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调查地块和周边企业的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地块历史变迁等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过程了解到相关情况,经分析整理得到本地块污染识别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受污染的途径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地块内冀衡化肥生产时期各工段原辅材料、中间产物、产品的遗撒、跑冒滴漏下渗;煤制气、锅炉房供热产生的燃煤烟尘、合成弛放气、氨罐呼吸气等废气的大气沉降、雨水淋溶下渗;污水管道等隐藏重点设施的跑冒滴漏下渗;动力机械设备运行时废润滑油的跑冒滴漏。周边聚集的重点排污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的大气沉降、重点隐藏设施的跑冒滴漏下渗至地下水环境的迁移扩散等因素。

地块潜在污染物类型为pH、重金属(砷、汞、铅、镉、六价铬、钴、铜、镍、锌、钼、钒)、水溶性氟化物、氨氮、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多环芳烃、酚类(苯酚、甲酚、二甲酚)、石油烃(C10-C40)、甲醇、二硫化碳、甲醛、1,2-二氯丙烷、硝基苯、苯胺、丙酮、甲基异丁基酮等。

 

3、地块调查结论

 

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主生产区地块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GB36600-2018DB13/T 5216-2022HJ25.3-2019推导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镍、砷、硒、铅、锰、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浓度超过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制,但无健康风险。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类用地的标准要求,后续可作为工业用地安全使用,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河北冀衡(集团)化肥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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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河北盈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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